國知辦函保字〔2021〕497號
遼寧省、安徽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知識產權局: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示范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fā)保字〔2021〕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地方知識產權局試點申報材料,經研究,確定遼寧、安徽、福建、山東、湖南、重慶、四川作為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的第二批試點地方?,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試點期限為2年,自 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強對試點地方的協(xié)調和指導,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和試點驗收,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做法。試點地方要根據《通知》要求和試點申報材料,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細化試點推進計劃,扎實推進試點任務。
各試點地方知識產權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條件保障,協(xié)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目標任務如期實現,并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本地人民政府報送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
請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試點實施方案、工作負責人和聯(lián)系人以紙質文件形式一式2份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電子版同時發(fā)至zhifa@cnipa.gov.cn。組織市級單位開展省級試點工作的,市級試點實施方案可一并報送。
特此通知。
附件:試點地方工作負責人和聯(lián)系人信息表.docx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1年6月1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蔡健煒 崔尚科 010—62083312 62086851)
文章來源:國知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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