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接受企業(yè)有關商標注冊的咨詢問題時,許多客戶都不約而同的說道,申請過很多次商標,但是真的拿到授權下證的商標好難啊。但是產品都準備好了,銷售勢在必行。能不能先使用著,再考慮注冊呢?
上面提到的問題是很多企業(yè)都會陷入的常見的商標誤區(qū),針對這種情況,今天小編就來淺淺的分析一波,供有需要的企業(yè)參考~
其實要走出這個誤區(qū),就需要了解商標代表的意義和作用是什么。商標的區(qū)別商品和服務的來源。是企業(yè)無形資產的核心組成部分,不僅是品牌識別的關鍵,更是企業(yè)競爭力和市場地位的體現(xiàn)。要認真對待商標的管理和使用,不然稍有不慎就會損害企業(yè)的權益,甚至引發(fā)法律糾紛。
首先來說商標先使用的情況,大家對“茶顏悅色”這個商標應該都不陌生,而幾年前,“茶顏悅色”和“茶顏觀色”的商標爭奪戰(zhàn)也是被很多不是知產人的一般公眾所熟知。該案件的結局以“茶顏觀色”賠償170萬而告終。
但若在國知局商標局的中國商標網官網搜索查找,不難發(fā)現(xiàn),“茶顏觀色”的商標是早于“茶顏悅色”的商標注冊時間的。即法院應按照商標在先原則,判定誰輸誰贏,誰在先就保護誰。但法院并未依據(jù)此原則進行審判。
為什么產生這樣的結果呢,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且會有不少企業(yè)會認為,這就是商標先使用的好處。增加了知名度。
那么究竟是先注冊商標者,還是先使用商標的人,才算是擁有該商標的主要權益呢?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
從這個條款我們可以看出,商標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維護市場上已經具有一定影響但未先注冊的商標在先使用人權益的。
再回到“茶顏悅色”和“茶顏觀色”的商標爭奪的案件上,雖然“茶顏觀色”的注冊時間早于“茶顏悅色”,但“茶顏觀色”注冊后并未進行實際性的使用。而“茶顏悅色”獲權后,在奶茶飲品上,一炮而紅,獲得了大量消費者的追捧,一時間風光無兩,短時間內就積攢了大量的知名度,并陸續(xù)的進行宣傳和使用來擴大和維持它的知名度。這才是“茶顏悅色”最終保住了商標權的關鍵。
那么肯定有人會問,那這樣不就剛好符合企業(yè)需要嗎,有了知名度再去申請商標,更加容易獲權。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務上的商標都會有“茶顏悅色”的這個運氣,積累品牌知名度是一個長時間積累的過程,需要足夠的時間和成本去運營維持,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達到的。在這個過程中,遇見的各種權益紛爭是不可預測的,商標能否等到知名度增加,都猶未可知。
那么由商標的先使用就延伸到了先注冊的問題。
“茶顏悅色”和“茶顏觀色”的商標爭奪讓許多企業(yè)意識到,對于想使用的標志進行宣傳,作為未注冊的商標使用,獲得知名度,再后續(xù)申請商標時,獲權就會容易。但這不代表,商標就一定是先使用優(yōu)于先注冊的。
《商標法》第三條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span>
從這兩個法條,我們可以獲得一個明確的信息,中國《商標法》采用的是注冊原則。這就意味著未注冊的商標在遭遇糾紛時,法律將優(yōu)先保護已注冊的商標。
而商標注冊制度的目的在于確保商標所有者能夠依法享有其商標所帶來的專有權利。商標注冊的主要優(yōu)勢在于,注冊后能夠獲得強力的法律保護,可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無論是在日常經營中還是在糾紛解決中,擁有注冊商標的企業(yè)更加占據(jù)主動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更強。
綜上,商標并不是只有先使用后注冊的單一途徑,是需要企業(yè)結合自身發(fā)展的需要,將注冊和使用相結合更加穩(wěn)妥。因此,企業(yè)在制定商標戰(zhàn)略時,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因素,并尋找適合自身發(fā)展的最佳平衡點。最終,只有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恰當?shù)纳虡瞬呗?,才能為企業(y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更大的優(yōu)勢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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