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利權人,你是否經(jīng)歷過手握具有實際創(chuàng)造性的關鍵技術,但專利卻不能被授權?
你是否百思不得其解,為什么我的技術這么棒,但審查結果仍然不樂觀?
你是否對專利文本的撰寫和布局無從下手?
你是否深受上述問題的困擾而茶飯不思、夜不能寐?
恭喜你,翻到了這篇公眾號,或許可以給你專利申請文本的撰寫增添一點靈感。
其實,專利申請文本的撰寫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高深莫測。我們需要做的是:如何讓一個技術在冷冰冰的文本中體現(xiàn)出火花四濺的創(chuàng)造性!這也就需要申請人在文本中明確寫明,本專利的技術特征可以帶來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或者說明某一技術特征對技術效果的影響并不是通過常規(guī)實驗或簡單的推理能得到的,而是付出了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
上述火花的體現(xiàn),技術是主線,而對比例的設置可以最大限度的體現(xiàn)出該專利的創(chuàng)造性也極為重要的!
{ 舉例說明 }
接下來,小編就以下面這個關于“應用”保護的小例子,和各位專利權人聊聊如何成功的設置“對比例”,以提高專利的創(chuàng)造性,進而提升授權幾率。
申請人在研究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化合物A具有治療骨質疏松的作用,需要保護的是化合物A在制備治療骨質疏松藥物中的應用。申請人對化合物A的應用效果進行了大量實驗研究,均表明化合物A具有顯著的應用效果。乍一看,該研究方法和成果沒有問題,但是,你以為專利這樣撰寫完就可以了嗎?答案顯然是“NO”。
有的人就疑惑了,這篇文本既記載了應用方案,又記載了顯著的技術效果,怎么就不可以呢?申請人確實是通過一系列的實驗證明了化合物A的應用效果。但是,眾所周知,結構相似或同類型的化合物往往所帶來的技術效果是相近的。當前的研究中雖然沒有明確公開記載化合物A在該方面的應用效果,但也沒有明確的記載該類型的化合物是沒有該應用的。
相反的,經(jīng)過檢索,與化合物A是同類型的化合物B在該領域的應用是有記載的。即便申請人做了大量的研究驗證了化合物A的應用效果,審查員也不會否認化合物A的應用效果,但由于化合物B和A屬于同類型的化合物,審查員會認為化合物B給A的應用可能帶來了“技術啟示”。也就是說,既然化合物B在該領域的應用有效果,本領域技術人員有動機研究該類型的其他化合物在制備治療骨質疏松藥物中的應用,這對本發(fā)明是具有啟示作用的。
因此,為了在最初的申請文本中就打消審查員的疑慮,不再有“后顧”之憂,我們在撰寫的過程中,申請人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補充:
(1)增加對比例的方案和效果,將化合物B或其他同類型的化合物進行制備治療骨質疏松藥物的應用研究,采用與本發(fā)明相同的應用方法,驗證這些化合物的應用效果并沒有化合物A的效果好,且效果具有顯著性的差異,那么,此對比例的設置在本申請中是成功的。
(2)查閱以往的研究,從大量的研究中,給出明確記載了化合物A或其同類型的化合物在制備治療骨質疏松藥物的應用效果不好的證明(文獻、書籍、專利)。而本申請卻通過特定的應用方法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的應用效果,這種對比例的設置也是成功的。但是,有一點需要明確,這種“講述某種化合物效果不好”的研究一般是很難找到相關記載的,甚至沒有記載。這也就顯得增加對比例是多么的重要。
依此類推,對于“方法”保護的專利,我們可以根據(jù)“關鍵技術”的原料成分、溫度、時間、步驟順序等方面增添對比例。若檢索到現(xiàn)有技術和本申請的某一關鍵技術(因素)相似,我們可以在對比例中使用現(xiàn)有技術的參數(shù),驗證技術效果沒有本申請的效果好,從而證明本申請的技術特征是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
從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在撰寫申請文件時,加入那些在研發(fā)過程中的最接近現(xiàn)有技術的對比例,走出僅僅證明具有效果的實施例的誤區(qū),依據(jù)現(xiàn)有技術設置對比例,證明本發(fā)明的技術具有顯著效果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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